甄選入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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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名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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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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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計甄試人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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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名
第 一 階 段 學科能力測驗篩選
成 績 處 理 方 式
大考中心學科能力測驗篩選及採計方式
科目
檢定
採計方式
篩選倍率
國文
均標
´ 1.00
---
英文
均標
´ 1.50
5
數學
均標
´ 1.00
---
社會
均標
´ 1.00
---
自然
前標
´ 1.50
3
合佔甄試總成績百分比
4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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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二 階 段 指定項目甄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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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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佔總成績百分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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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交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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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書面資料 審查
10%
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、在校成績名次、自傳、讀書計畫社團參與、競賽成果、學生幹部、成果作品、全民英檢成績
說明:1.各項審查資料以高中職修業期間為限。2.全民英檢成績為參考資料,非必備資料。
各審查項目及佔分比例:
(1)自傳 25%
(2)讀書計劃(含生涯規劃) 50%
(3)在校成績及社團參與、學生幹部等相關經歷 15%
(4)其他有關能力(各類成績、競賽成果、資格檢定或研習等) 10%
面試
50%
(1)採多位委員共同面試之方式進行,考生之面試成績以各委員所評定之分數平均計算。
(2)每位學生面試時間為20分鐘。(分為二部分,第一部分:專業興趣及知識,第二部分:性向及表達能力;每部分10分鐘)
(3)面試成績以滿分一百分計算,其評分項目及佔分比例為:
第一部分:專業興趣及知識,佔5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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